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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时间:二00四年7月

概况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乌鲁木齐市中心,总面积36059㎡,分为地下一层和地上八层,是集审判、办公、会议、新闻发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本设计方案为室内装饰部分。

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它国家相关的规范;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装修设计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筑施工图。

设计理念: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执法机关,它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建筑室内装饰的独特性。本设计方案的公共部分以黑、白、灰为主色调,体现出执法机关的庄重与威严。采用现代装饰材料,以直线、方正的造型为设计语言,贯穿于整体设计中,同时与室外建筑造型相协调,并利用雕塑、艺术品加强地域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文化的表现,力求使整体设计风格简洁明快,庄重大方,富于民族性和现代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自身特色和精神风貌。

 


大堂1

大堂2

    作为审判大楼重要的室内空间,装饰格调明快庄严,空间气氛沉稳、含蓄、朴素,将传统的建筑符号含蓄地融入在设计意念中,简洁大气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地面拼花,方中带圆,与天花造型以及大堂整体的设计相呼应,具有装饰性.

    大堂的第二个方案装饰格调以黑、白、灰的关系为主,设计元素简洁方正,空间氛围沉稳庄重,地面拼花与天花造型均以方形元素构成,方正的框架式天花紧凑有序,通透明亮与地面拼花相互衬托。

大法庭

贵宾厅

  设计简洁、庄重、朴素,审判台及两侧立面以木造型为主,色调温暖,气氛庄重,很好地表达了审判庭的功能性质。大法庭背景采用冷灰色调,象征着审判工作的“清正”和传统法文化中“青天”的寓意

    贵宾厅的设计手法现代简约,体现了一种文化、庄重、大方的格调,主背景采用具有特色的艺术浮雕配以深色木框造型,稳重而有力,墙面造型与之相呼应,成为最佳的工艺品展示位,天花造型经过设计元素的融合抽象,简约方正.

后厅

小审判厅

    采用现代的设计手法,明亮清新的材质,来塑造一种愉悦的空间感。墙体造型大气方正,喻示法庭的公正廉明,既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警示人们法律的严肃性,台阶踏步亦采用明亮色调,使空间整体感相协调,护栏采用玻璃材质,上配合灯光,与金属扶手相结合、通透大方,喻意法庭黑白分明,公正廉洁。

   小审判厅设计简洁、庄重、大方,墙面采用以深色调的黑胡桃饰面板以及浅色调软质材料有机结合的艺术处理手法,隐含法庭黑白分明的意义。天花与墙面同样简洁大方,地面采用抛光石材铺贴,使空间更加明快而高效。

新闻发布厅

 院长办公室

  该天花造型亦为叠级造型,赋予韵律感。照明以暗藏灯槽和筒灯为主光源,层次丰富,墙面为枫木做吸音处理,局部做灯光造型处理,简洁大方。在简约大方的主席台背景和地毯的衬托下,空间氛围精神、清爽。

    院长办公室的色调稳重,设计现代简约,但又不失气派大气,同时蕴涵了一种文化品位,墙面装饰造型与背景相连贯,将大方庄重的书柜与装饰造型融合在一起,设计手法新颖,同时色彩、材料与装饰元素的组合体现了一种文化气息。

中法庭

会议厅

    中法庭以对称庄严的装饰形式构成了整体设计,极具装饰特色的审判台背景,是建筑外观理念的延伸,色调沉稳、大方。立柱的装饰与背景构成形式和谐统一,主次分明,更好地表达出审判稳重端庄的氛围。

     具有现代设计意识的多功能厅,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同时,很好地传达了简洁、庄重的视觉形象。玻璃与枫木以及墙面软材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表现整体氛围,整个多功能厅现代而明快。